近日,河西堡人民法庭执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对依法冻结的被执行人郭某某账户内的款项进行划拨,并及时通知申请人某村委会领取,一起因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金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2019年年初,某村委会在经办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惠农折时,由于账号信息报错,误将10500元打入郭某某账户,后要求郭某某将该资金返还给村委会,但郭某某拒绝返还,该村委会将郭某某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郭某某返还村委会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0500元,限于2019年6月30日前付清。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郭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依法将被执行人名下10500元银行存款予以查封冻结。被执行人遂开始不断缠诉,提出各种与案件无关的事项要求法官一并处理。考虑到被执行人已70多岁,而且行为过激,为使本案平稳解决,达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庭执行干警从大局出发,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被执行人的抗拒抵触转为理解、接受,同意法庭依法将执行案款扣划到法院执行专户。
近日,申请人某村委会前往河西堡法庭办理了领取执行款手续。
该案的执行中,法官坚持大局意识,慎用强制措施,耐心细致释法析理,文明执法、善意执行,矛盾纠纷终得化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法律权威,是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生动实践。
文图:孟兆龙、王雅婷 编辑:董玲君 审核:吕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