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永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等十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被告人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一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该案是我院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首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犯罪案件的同案审理。使庭审活动顺利进行,并通过互联网对庭审同步直播。
开庭前一天,院领导组织法警队、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办公室等部门制定庭审预案,详细安排了各部门负责的具体事宜,要求各部门通力协作,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并对审理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作了充分的研判,商请了市中院法警配合。上午八点三十分,十名值庭法警将十名被告人带到羁押室,庭外干警组织被告人家属有序进入法庭旁听席,对情绪不稳定的被告人家属进行劝告,严格遵守庭审纪律,防止扰乱庭审秩序等行为的发生。在庭外设立警戒线,多名干警协同执勤,严格控制围观人群,防止恶意扰乱公共秩序者阻挠庭审的进行。
该案的开庭审理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既彰显了我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也有效地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制氛围,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