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落幕,孟冬伊始。随彝族新年临近,在彝乡昭觉的大街小巷已彩灯高挂,年味浓浓,然而阿牛、马海等11名彝族群众却远在异乡“薪”事重重,愁肠百结。
2024年7到8月间,昭觉籍彝族群众阿牛、马海等11人受马某雇佣在永昌县某镇收割蔬菜,秋收结束后,经结算马某拖欠11人劳务费共计4万余元拒付。11人索要无果,加受个人经济条件影响,遂往永昌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公力救济。接到援助申请后,永昌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派员给予法律帮助,将欠款人马某诉至永昌县人民法院。
案情虽小,却关乎民族情怀,关乎民生发展,关乎彝族群众家庭生活,永昌县人民法院着眼大局,着手细小,深虑当事人的生活境况和民族团结大义,先是悉知案件情况,又结合彝族年关将至实情,耐心疏解群众心里堵点,协同法律援助者劝解彝族群众先行归乡过年,并及时受理案件拟定解纷方案。
“每逢佳节倍思亲呢,将心比心,谁不渴望欢庆新年阖家团圆的那一刻呢?对于此案件不能按照诉讼程序推进,必须及时调解处理,以减缓矛盾,减轻群众诉累。”立案法官遂流转案件进行调解处理。
调解中,法官循马某讲述矛盾原委和事件经过,结合身边劳动者追薪案例和春节返乡归心似箭情感,向其讲述亲人团聚、共度佳节重要意义,讲明集聚信任赢得发展和民族团结友好和谐的社会价值。同时,也通过电话联线方式向阿牛、马海等11名彝族群众释明马某实际难处。最终,双方卸下厚重的“酬薪”包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的还款意见。
聚焦群众切身利益,集约司法合力,注重把握彝族群众过节重点环节,守护汉彝民族友谊,此次成功调解是永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弘扬民族团结价值的一次实践缩影。下一步,永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将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有效采取司法惠民举措,倾心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惠及群众司法获得;倾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惠及民族交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