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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践行司法为民 执行工作获得认可

发布时间:2021/9/7 0:00:00

近日,金昌中院“院长信箱”里收到了一封对永昌县人民法院清河法庭执行工作的表扬信。

李某因给邻居王某金融借款提供担保,被法院强制执行。李某于2018年起诉向王某追偿,法庭判决后,李某于2019年9月申请执行。因王某躲避执行无法联系,法庭执行人员一直通过各种途径调查王某财产线索和联系方式。

执行的过程中,李某的儿子李小某因案件没有立即执行,开始怀疑法庭:法院没有认真查?于是,李小某通过“院长信箱”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近日,执行法官通过李某找到王某,在向王某宣讲法律,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后,王某履行了给付义务。几天后,一封感谢信发到了“院长信箱”里。回访电话中,李小某感慨道:“真没想到一封误解的电子邮件,解决了我长期的顾虑。”

执行法官事后深有体会地说:“以前当事人对法院不信任,现在法院开门审案,当事人也就放心了,司法审判的社会认同度以后还会进一步提升”。表扬信是当事人对法庭工作的认可,更是对全体干警的鞭策。法庭干警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不忘初心,依法履职,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承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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