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被告行动不便无法出庭 患病被告行动不便无法出庭
来源: 发布时间:2021/9/7 6:19:01 作者:
2020年6月3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永昌县焦家庄镇杏树庄村五社进行,被告王某甲是一位尘肺病确诊患者。此前,他因欠付原告王某乙2016年的胡萝卜款被诉至永昌县人民法院。我院民事审判庭主审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王某甲患病不能到庭,便及时与原告王某乙沟通协调后,决定在被告王某甲居住村社巡回审理该案。‘
下午4时许,一切准备就绪,庭审正式开始。在庭审过程中,经法官耐心疏导,细致讲解,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王某甲分两次给付原告王某乙的欠款。承办法官就地制作民事调解书并向当事人即时送达,长达4年的纠纷得以解决。庭审后,原、被告和当地的村民对永昌县人民法院针对行动不便的患病当事人,主动上门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并就地开展普法的这一做法双手称赞。
近年来,永昌县人民法院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努力践行群众路线,利用巡回法庭这一载体,让阳光司法走进乡镇,走进村社,不仅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还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文图:严丽琴、张东琰 编辑:董玲君 审核:吕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