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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何某某等八人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 2024-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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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切实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7月10日,永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何某某等八人涉恶犯罪案件,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某等人结伙在县域内进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城乡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较大,属恶势力犯罪团伙。永昌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工作,确定由副院长王建福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 

        庭审中,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何某某等人涉嫌的三项罪名和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同时为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法院为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律师为其辩护,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庄重有序。 

        鉴于本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法庭将定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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