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1/9/7 7:06:29 作者: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永昌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 年,单位性质:行政单位。主要职能: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制定管辖的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依法进行再审。

4、依法执行已经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执行行政机关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裁定,执行法律规定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5、处理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民商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永昌县人民法院设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2、刑事审判庭

3、民事审判庭

4、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5、执行庭(执行局)

6、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7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8、政治部(机关党委)

永昌县人民法院设5个派出机构,分别是:

1、河西堡人民法庭

2、清河人民法庭

3、东河人民法庭

4、西河人民法庭

5、八一人民法庭。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0

 (三)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0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2604.4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不含单位上年结转)416.31万元,减少16.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9.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91.06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2604.4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不含单位上年结转)416.31万元,减少16.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2344.9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2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70.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0.4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9.5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不含单位上年结转)

 2020年基本支出1612.5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1.03万元,下降1.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项目支出(不含单位上年结转)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9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2万元,增加6.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法庭运维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法院业务费260万元

 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经费69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68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法院统一安排出国考察。

  2.公务接待费4.3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34万元,下降7.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会更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9万元,减少27.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4.3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11万元,减少2.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培训,节约培训费用。

  5.会议费0万元,2019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6.机关运行经费184.4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27.81万元,减少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机关运行经费,用于我院信息化建设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16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69.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9.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337.8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4803.98平方米,价值2961.4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价值188.77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53.27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469.47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4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97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永昌县人民法院预算公开表
 

                          


                                         永昌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