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永昌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机构简介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事务;办理由办公室批传、批复的有关文件,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保卫、宣传、信息、劳资、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编发信息简报、“两微一端”管理等工作;负责监督诉讼费用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办理司法统计与分析;负责审判委员会会务。
三、审管办
负责案件信息管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效评估、审判绩效考核、审委会事务管理。
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涉未成年人刑事(综合)及刑事自诉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刑事、未成年审判工作事项。
负责审理本院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办理所审理案件中涉及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等事项、对妨碍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采取强制措施、履行本部门其他工作职责。
负责审理一审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及司法救助案件;对本院立案庭受理的当事人提出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申诉或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审理一审民商事案件,主要类案是金融借款合同、执行异议之诉和民间借贷。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
负责执行本院一审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依托执行指挥管理平台,负责全院执行案件协调处置、指挥调度、督办管理等职责。
来源:永昌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8/11 3:56:30 作者:永昌县人民法院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