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判34名被告人获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9/7 7:49:32 作者:


6月25日,永昌县人民法院对韩文龙、包金仓等25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及2起9人关联案件公开宣判。以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被告人韩文龙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包金仓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8万元;以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枪支等罪分别判处其他32名被告人七年到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到3000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韩文龙、包金仓等人先后在金昌市金川区、永昌县、武威市凉州区等地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被告人韩文龙、包金仓等人在赌场放贷,抽头渔利,并采取殴打、胁迫手段非法拘禁他人暴力索债或以在赌场作弊为由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等,形成了以被告人韩文龙、包金仓为纠集者,李学军、冯得鹏、崔长捷、贺喜叶乐图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在这起重大涉恶刑事案件及关联案件的审理中,永昌县人民法院始终做到依法履职、忠诚担当,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通过此次集中宣判,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效净化了社会风气,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