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法说案】核算成本 理性网贷

来源:综合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4/3/26 2:41:55 作者:

案 情 简 介 

近日,综合审判庭审结了一起某公司要求贷款人偿还代偿款、担保费、服务费的追偿权纠纷案件。经审理查明,贷款人曹某某通过网上某借贷平台公司的借贷APP申请贷款,该APP弹出对话框告知曹某某需某公司提供担保才能放款,并向某公司推送曹某某的贷款申请,曹某某在该APP上以线上签约的方式与某公司签订了个人借款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约定由某公司为其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提供担保,曹某某按还款总金额的一定比例向某公司支付担保费和服务费。担保合同签订后,曹某某与借贷平台公司签订《服务委托函》,后与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之后曹某某每月除偿还借款本息外,还需支付一笔服务费和担保费。曹某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认为其支付的服务费、担保费等不合理,这部分费用应当抵顶借款本息,故曹某某偿还了几个月后,认为已还清了贷款本息,就停止了还款。后某公司代偿了曹某某剩余的贷款本息,将曹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代偿款并按约定支付担保费、服务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

曹某某自主下载APP完成安装操作流程办理借款,自愿接受办理线上借款的各项规定,自愿与平台公司、担保公司签订合同,现并无证据证明担保公司、借款平台利用交易强势地位捆绑搭售关联公司服务费的证据。借贷平台公司具有融资资质,担保公司具有担保业务资质,案涉合同的签订,系合同订立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遂判决曹某某偿还某公司代偿款及担保费、服务费。

法 官 说 法

如今网上借贷简单快捷,无需抵押担保,虽然贷款利率不高,但如果支付一定的服务费、保险费,就会造成贷款成本过高,希望大家通过网络平台借贷时,控制自己的申贷频率,急需资金周转的时候,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借钱,因为正规的贷款机构贷款利率一般都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还要合理评估自身的还款能力,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