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来源: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2/24 1:31:29 作者:


  永昌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省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永昌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 年,单位性质:行政单位。主要职能: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制定管辖的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依法进行再审。

4、依法执行已经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执行行政机关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裁定,执行法律规定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5、处理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民商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永昌县人民法院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2、政治部(机关党委)

3、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4、刑事审判庭

5、民事审判庭

6、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7、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8、执行庭(执行局)

永昌县人民法院设5个派出机构,分别是:

1、河西堡人民法庭

2、清河人民法庭

3、东河人民法庭

4、西河人民法庭

5、八一人民法庭。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0个

(三)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县法院机关预算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2372.6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33万元,增长5.94%,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新招录公务员7人,相应经费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2.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2372.6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不含单位上年结转)255.14万元,增长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2045.8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7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9.7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55.3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2.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947.6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16.04万元,增长12.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补助奖励金”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9万元,增长10%,增长的主要原因: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甘肃省财政厅保障永昌县人民法院的项目支出增加。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法院业务费179万元;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经费69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77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没有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无出国培训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4.6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长0.33万元,比上年增长7.5%,2022年我院会更加严格的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5.82万元,减少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法院达到报废条件年限的执法执勤车辆数较上年度有所减少且需购买执法执勤车辆1辆。

(四)培训费4.4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55万元,减少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新增人员增加,并积极开展培训学习技能。

(五)会议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197.42万元,比上年度 增加0.97万元,增长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相对应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省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4.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1.6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401.7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5866.88平方米,价值3241.88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价值224.2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4台(套),价值454.98万元。

七、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 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2年我单位计划对全省法院业务费等3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案件审判工作、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法院办案业务费、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支出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三个,涉及财政支出425万元; 2022年本部门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后附明细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为空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为空表)

附件1:2022年永昌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2022年永昌县人民法院绩效目标公开表


 

 

           永昌县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