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
    2021.09

    患病被告行动不便无法出庭 患病被告行动不便无法出庭

    2020年6月3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永昌县焦家庄镇杏树庄村五社进行,被告王某甲是一位尘肺病确诊患者。此前,他因欠付原告王某乙2016年的胡萝卜款被诉至永昌县人民法院。我院民事审判庭主审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王某甲患病不能到庭,便及时与原告王某乙沟通协调后,决定在被告王某甲居住村社巡回审理该案。‘下午4时许,一切准备就绪,庭审正式开始。在庭审过程中,经法官耐心疏导,细致讲解,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王某甲分两次给付原告王某乙的欠款。承办法官就地制作民事调解书并向当事人即时送达,长达4年的纠纷得以解决。庭审后,原、被告和当地的村民对永昌县人民法院针对行动不便的患病当事人,主动上门解...[详情] 文章来源:

  • 07
    2021.09

    以物抵债巧执行,放水养鱼复生产

    5月20日,永昌县人民法院八一人民法庭通过“以物抵债”方式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最大限度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被执行人顺利度过难关,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2017年12月,甘肃某公司采购永昌某公司价值114万元的马铃薯,后因无力给付货款。永昌某公司起诉到八一法庭后,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甘肃某公司分期履行给付义务。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依然未履行义务,经永昌某公司申请执行,八一法庭立案执行。执行程序启动后,八一法庭立即采取网络查控的方式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确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详情] 文章来源:

  • 07
    2021.09

    永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庭5月10日—20日新收案被执行人名单

    上列被执行人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已通过邮寄或电子送达方式进行了送达,现再次予以公布。责令上列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是申报财产,送达未收到的,自即日起三日内主动到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未履行义务或是申报财产的,本院将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拍卖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拘留被执行人等执行措施。 举报电话:0935-7591110。文图:杜治国 编辑:董玲君 审核:何正学...[详情] 文章来源:

  • 07
    2021.09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狄培明调研指导河西堡法庭、八一法庭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工作

    近日,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狄培明,立案庭负责人王希望等一行人到河西堡法庭、八一法庭调研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工作。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河西堡法庭、八一法庭调解工作室等场所,向一线办案法官详细了解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的具体做法和工作成效,听取法庭案件受理、诉前化解等工作汇报,分析案件增长原因。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河西堡镇昌河路社区党总支书记蒋淑娟、河东堡村村委会主任张泽雄充分肯定了法官以专业能力和职业身份参与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的司法权威和公信力,肯定了河西堡法庭、八一法庭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取得正向的社会效果,具有可推广复制的经验做法。参会法官就与会代表提出的诉源治理“法官联系...[详情] 文章来源:

  • 07
    2021.09

    金昌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国元调研指导东河法庭“法官联系点”工作

    5月11日下午,金昌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国元,立案庭负责人王希望一行,到永昌县人民法院东河法庭调研指导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范吉升等陪同调研,东寨镇、六坝镇、南坝乡综治办和司法所负责人,联系点法官以及部分村委会负责人参加座谈。 调研中,黄国元听取了法庭负责人开展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工作经验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的汇报,并就如何进一步落实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工作、健全完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同与会村镇干部及东河片区联系法官进行了座谈交流。 黄国元对东河法庭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将司法功能前移,对于节约和优...[详情] 文章来源:

  • 07
    2021.09

    节日劳动忙春耕,不负青春好时光

    为了培养一支“业务素质高、团结协作好、奉献精神强”的基层法庭队伍,充分调动干警的主观能动性,5月5日上午,东河法庭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期间,组织全庭干警抽出休息时间体验农事劳动。 本次活动在知晓农事的干警带领下,大家卷起裤腿、撸起袖子,各显身手,从平整土地、铺盖地膜、栽种幼苗、浇水灌溉等种植阶段逐步进行,整个活动欢声笑语不断。 经过四个小时的努力,一行行蔬菜苗迎风招展,大家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脸上不由自主流露出满足的笑容。 通过活动,全体干警感知农民的辛苦,感受农业的不易,进一步提升了根植农村、服务农业、心系农民的意识,收获了一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精神教育课,同时增进了友谊,培养了团...[详情] 文章来源:

  • 07
    2021.09

    永昌县法院召开电子签章系统使用培训会

    为加快云平台和智慧法院建设步伐,推动实现“云上线上”办公办案常态化,4月24日下午,永昌县法院在三楼会议室召开电子签章系统使用培训会,各基层法庭负责人及全体书记员参会。培训会上,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华宇办案系统对文书生成、文书纠错、文书审批以及电子签章等使用流程进行演示,具体讲解了上述系统的使用技巧,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培训会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教学和实际演示相结合的方式,理论讲解后,参会人员分别进行了现场演示,通过每一步骤每一流程的具体操作,熟练掌握了电子签章操作方法。培训会现场气氛热烈,参训人员认真听讲、积极互动,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电子签章系统,法律文书等相关资料上传到华宇办案系...[详情] 文章来源:

  • 07
    2021.09

    县人大调研东河法庭诉源治理工作

    4月28日下午,县人大副主任张永龙等一行到永昌县人民法院东河法庭调研诉源治理工作。永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范吉升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详细了解了基层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现状,与法庭干警进行了亲切交流。法庭负责人向调研组汇报了法庭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并详细介绍了在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问题。 张永龙指出,加强诉源治理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全面深化“前移司法功能,优化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诉源治理模式,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依法化解、就地化解,为永昌县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 张永龙强调,要建强基层基础,充分发挥“法官联系点”优...[详情] 文章来源:

  • 07
    2021.09

    院长调研督导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

    4月24日,永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范吉升前往帮扶包抓村红山窑镇夹河村,调研督导扶贫帮困和乡村振兴工作。夹河村是今年全县确定重点打造的乡村振兴示范村之一,全村现有7个自然村,350户1272人,耕地1.02万亩,2013年建档立卡5户8人,2014年已全部脱贫。 范吉升走访了村委会和个别农户,向镇村干部了解了全村当前扶贫帮困、乡村振兴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征求了镇村干部和党员群众对夹河村基础设施建设、异地扶贫搬迁、村容村貌治理、培育职业农民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范吉升强调,当前脱贫攻坚进入冲锋陷阵、决战决胜的最后关头,要着力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脱贫攻坚成效助推乡村...[详情] 文章来源:

  • 07
    2021.09

    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张永龙副主任带队调研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全面掌握我县“法官联系点”工作情况,近日,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张永龙副主任一行三人在县法院、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分别到水源镇华家沟村、胜利村,东寨镇下二坝村,南坝乡等乡镇村社开展工作调研,重点了解了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工作落实情况。调研组每到一处都通过查阅卷宗,询问村社负责人、人民调解员等方式了解 “联系法官”入村联系、协助调解、法律咨询的工作情况,并询问征求了村社基层组织负责同志有关“法官联系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调研中,张永龙强调,“法官联系点制度是强化诉源治理,延伸司法功能,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格局,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的有益尝试。法院、司法局...[详情] 文章来源:

  • 07
    2021.09

    沟通交流,共谋发展

    ——山丹县人民法院考察组一行到河西堡法庭交流工作 4月20日,山丹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文等一行人到河西堡人民法庭考察交流工作,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交流等形式,就诉源治理、法庭文化建设等方面与河西堡法庭进行经验交流。 王文副院长一行参观了人民法庭的立案室、诉讼调解室、图书馆、党员活动室、数字化审判庭等办公办案基础设施情况,详细了解了人民法庭近年来的案件情况和法庭人员配置、信息化建设、巡回审理、党支部建设、法庭文化建设、诉源治理等工作情况,并仔细听取了法庭干警对人民法庭工作开展的情况介绍。 王文副院长表示,河西堡人民法庭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目标,在提升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详情] 文章来源:

  • 07
    2021.09

    不当得利起纠纷,善意执行促和谐

    近日,河西堡人民法庭执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对依法冻结的被执行人郭某某账户内的款项进行划拨,并及时通知申请人某村委会领取,一起因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金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终于执行完毕。2019年年初,某村委会在经办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惠农折时,由于账号信息报错,误将10500元打入郭某某账户,后要求郭某某将该资金返还给村委会,但郭某某拒绝返还,该村委会将郭某某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郭某某返还村委会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0500元,限于2019年6月30日前付清。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郭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详情] 文章来源:

  • 07
    2021.09

    民事审判团队:监督处理保全物品,扫清案件审理阻力

    2020年4月14日中午,永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接到马某的电话,称其由法院查封保全的小麦,现有人愿意收购。随即承办法官通知了申请人并询问申请人是否有购买意愿,在得到申请人无意购买的答复后,即与庭室负责人、书记员和法警携带执法记录仪前往存储仓库,并及时向买受人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整个收购过程在承办法官和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完成。买受人在小麦装车、过磅后,将全部货款直接支付至法院指定的账户,由永昌县人民法院将价款保存。 2019年12月17日,永昌县人民法院根据张某等人的申请,依法查封保全了被申请人马某仓库中储存的小麦。随后,张某等人以承揽合同纠纷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要求马某支付承揽费。在...[详情] 文章来源:

  • 07
    2021.09

    深入现场察实情,办案释法两不误

    近日,永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陈某与王某签订了承揽合同,双方对工程量、价款、付款期限、质量等内容都进行了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又增加了部分工程量,但碍于双方是朋友关系,没有对增加工程量进行签证。工程按期完工后,王某支付部分工程款,尾款以陆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拒不支付,陈某因此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剩余工程款,王某以工程有质量问题,投入使用受到了损失为由提出反诉,要求陈某赔偿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庭审中双方对工程量争议较大,案件承办人员决定和双方当事人一起对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勘察,确定工程量。现场勘验结束后,承办人在现场跟...[详情] 文章来源:

  • 07
    2021.09

    不负春光,播种绿色

    ——永昌县人民法院第四支部委员会开展义务植树主题党日活动要发扬中华民族爱树植树护树好传统,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动国土绿化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习近平春光一刻值千金植树时节不等人有人说冬天夺走的春天会还给你比如疫情阻挡了你和朋友出门又或许你无法代替医护人员在一线奋斗无法代替军人保家卫国但我们可以用最有力的行动,做最力所能及的事情保一方蓝天和绿水又是一年春好时,又到一年植树时。植树造林既是多年以来河西堡法庭与春天的约定,也饱含了大家建设绿色家园的美好愿望。近日,在河西堡镇党委的组织安排下,永昌县人民法院第四支部委员会全体党员干警在河西堡镇公路沿线...[详情] 文章来源: